唐朝曾有冷漠罪:发现火灾隐瞒不报告要判刑?

如果看见发生火灾,却不报告不扑救,也要治罪。《唐律疏议·杂律》载:“诸见火起,应告不告,应救不救,减失火罪二等。”假如说失火罪徒刑两年,那么发现火灾不报告或不扑救者则要判一年徒刑。

如今有些人,从利己主义立场出发,面对邪恶势力及危害社会安全的现象不敢挺身而出,而是无动于衷或缩手缩脚。现今法律,无法将这些冷漠的旁观者绳之以法,人们只能在道义和良心上对他们进行谴责。但在唐代,这些冷漠的旁观者则要受到法律制裁。

《唐律疏议·贼盗律》规定:发生强盗及杀人案件时,被害之家及邻舍,“同伍”(五户为一伍)及“比伍”(邻近的五户)都必须立即向官府报告,“当告而不告,一日杖六十。”若是盗窃罪,则比照这一刑罚,减刑二等。当罪犯劫持人质时,“部司及邻伍知见,避质不格者,徒二年。”意思是说,当看见有犯罪分子劫持人质时,“警察”及邻居不冲上前去搏斗捉拿犯罪嫌疑人者,判刑两年。擒拿罪犯,因而求助于道路上的行人时,“其行人力能助之而不助者,杖八十。”邻居之间也有挺身而出抓捕犯罪分子的义务,“诸邻里被强盗及杀人,告而不救助者,杖一百;闻而不救助者,减一等。力势不能赴救者,速告附近官司,若不告者,亦以不救助论。”

如果看见发生火灾,却不报告不扑救,也要治罪。《唐律疏议·杂律》载:“诸见火起,应告不告,应救不救,减失火罪二等。”假如说失火罪徒刑两年,那么发现火灾不报告或不扑救者则要判一年徒刑。

本文来自投稿,不代表闪电博客-科普知识-常识技巧网立场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http://www.tuosiweiyingxiao.cn/post/168333.html

免责声明: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,与本站无关。其原创性、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如有侵权联系删除邮箱1922629339@qq.com,我们将按你的要求删除

上一篇 2022-03-21
下一篇 2022-03-21

相关推荐